各代表處及委托單位:
接東莞市社保局網(wǎng)上申報生育津貼通知,從4月起企業(yè)單位的生育津貼可在網(wǎng)上申報,但必須要符合以下要求:
1、職工累計參加生育保險滿12個月;
2、生育或行計劃生育手術時在本單位參保繳費,且目前仍在本單位參保繳費;
3、已享受生育或計劃生育醫(yī)療費待遇,未享受生育或計劃生育津貼待遇;
4、單位在職工休假期間已墊付生育津貼或已支付假期工資;
如貴單位職工符合以上的要求,請在職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日期一年內(nèi)申請,逾期不能辦理。申請生育津貼直接填寫《東莞市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》信息給我公司進行網(wǎng)上申報,無需提供職工的生育資料。
因《東莞市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》表格剛變更,請各單位重新更換新表填寫。
特此通知
東莞市友誼國際勞務有限公司
二0一九年四月十六日
附件:東莞市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